廉江二中学生联合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十四、 学生会委员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十五、 学生会委员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
十六、 学生会委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配戴工作证、校章和穿校服。
十七、 学生会委员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十八、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取消其学生会会员资格:
1、受到教育处分或年级处分。
2、不服从学生会管理,工作态度不认真,言行举止不规范,严重损害学生会及学校形象。
3、违反廉江二中学生联合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