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二中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经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资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09]50号),按照市人事局、教育局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资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实施目标
1、充分发挥校内民主,在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使考核工作做到科学、合理。
2、通过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形成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和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
3、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促进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发展。进一步形成民主、和谐的工作环境和管理机制,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新一轮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凡教师正常上班、满工作量,认真完成常规工作,教学质量较好,均能如数领回本级别奖励性补贴。
4、超工作量,工作效果好,适当增加补贴。
5、绩效工资考核得分为教师量化考核分值。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一)绩效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
1、考勤(10分)
(1)全勤10分。
(2)教职工旷工一天(科任教师旷两节当一天计算)扣5分,扣完全勤分为止。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请事假、病假当缺勤,缺一天扣0.5分。
(3)教师集会(含升旗、教职工大会、科组备课组业务学习、级组会议)旷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0.1分(与(2)同一天的不重复计算此项扣分)。
2、工作量(50分)
①科任教师每周工作量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高三高考综合科)10节/周;高一、高二级:物理、化学、生物11节/周;政治、历史、地理12节/周。
初中:初三级:语文、数学、英语10节/周;物理、化学、政治、历史11节/周;初一、初二级语文、数学、英语11节/周;物理12节/周;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3节/周。
体育14节/周;体健、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5节/周
②中层领导及年级主任每周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高三高考综合科),主任5节/周,副主任、年级主任6节/周;物理、化学、生物,主任6节/周,副主任、年级主任7节/周;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主任7节/周,副主任、年级主任8节/周;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主任8节/周,副主任、年级主任9节/周;同科跨级(以每周课时量少的计算,跨多个班但同一教案只按一节计)每节按1.2课时计;跨科(以每周课时量少的计算,跨多个班但同一教案只按一节计)每节按1.3课时计。
③校长、总支书记2节/周,副校长、工会主席4节/周。
④由于学校统一分工,各科教师平均课时量不同,每周课时量不足满课时量一半的一个月扣6分,一半至满课时量之间的一个月扣2分。
⑤每周课时量超满工作量一半之内的每月加2分,每周课时量超一半(含一半)以上的每月加6分。
(2)教辅人员工作量
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全勤的满分50分,旷、缺勤的参照以上考勤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班主任每月总奖励金额:班主任数×50(元)。此项由政教处组织考核,考核分三个等次:一等每月60元,二等每月50元,三等每月40元。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
4、教育教学业绩(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实际效果。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综合评分,着重教学效果(即期末考试成绩),由教导处组织考核,考核按2:6:2分三个等次:一等22分,二等20分,三等18分。(行政领导的教育教学业绩评定主要由其所任教的教学业绩及岗位工作实绩综合评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任课教师的实得分=理论计分×1.00;教辅人员的实得分=理论计分×0.90。
2、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的实得分×分值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规定
1、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师确定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或病假的,按其实际工作时间和教学业绩计发。
3、学期中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以下几种情况的也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的;
(2)脱产学习的(学历进修);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说明
1、本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计算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共6个月;
2、以2011年1月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的人数为基础计算;
3、2010年9月以来在本系统互调的人员,本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现单位计发;
4、本系统处调入的人员实际在本单位领取财政统发工资的月份计发;
5、新分配及新吸收人员以实际在本单位领取工资的月份计发;
6、2010年9月以来退休、病故、辞职或调离本系统的人员,按其实际的工作时间计发;
7、借调人员在借出单位计发,但借入单位应向借出单位提供该同志在借入单位的本期表现和业绩材料。
六、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英
副组长:吴廷龙 廖 毅 伍义忠 黄 彬
组 员:邓耀武 唐上新 杨世恒 宋盘艳 黄海浪 庞后崧 郑 波
杨 春 冯汝波 谢建辉 钟贞先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廉江市第二中学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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